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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京港澳石安段警务站配套科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1 19: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京港澳石安段警务站配套科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53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尹泽勇      电话:0311-870968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 郑丽梅         电话:0311-66635039

开标联系人: 何炜               电话:0311-66635093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采购内容: 六个警务站的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六个警务站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六个警务站的公安网络建设、备品备件采购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万元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安防工程一级资质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9日8:3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9:00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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