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济民优抚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吴川市济民优抚医院 的委托,对 吴川市济民优抚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MYGD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吴川市济民优抚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8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1 采购内容: 注: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投标人对项目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4.2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须知:
5.2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5.3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备仍在有效期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5.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6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购买报名资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以下证书需携带原件核查:
2.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0月8日起至2015年10月13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4.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南塔4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南塔4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南塔4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吴川市济民优抚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陈俏 | 采购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20-37650664 | 电话: | 0759--5550972 |
传真: | 020-37654254 | 传真: | 0759--5550972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126号“龙湖大厦”401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陈俏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陈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37650664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759--5550972 |
开户行: | 广东南粤银行海心沙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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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980001230900000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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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