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嵩县公务定点印刷、打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09、010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15号《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嵩县公务定点印刷、打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08号。
二、项目概况:第一标段:公务印刷、打印;第二标段:公务车辆维修;本次招标仅适用于嵩县各乡镇政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公务印刷、打印及车辆维修招标采购。在嵩县范围内确定定点打印部12家、印刷厂10家、汽车维修企业12家。投标企业(印刷厂、打印部)必须在嵩县文广新局业务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批复备案为准。(车辆维修)投标企业必须是嵩县交通局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为准、具有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且在嵩县区域内能够安全生产、设备齐全、合法经营的投标企业。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提供嵩县文广新局业务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车辆维修)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嵩县交通局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3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嵩县文广新局业务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或嵩县交通局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79- 66311915
监督单位:嵩县财政局 0379-666335009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