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枋湖文化旅游产业园景观工程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顺恒施招厦字2015第038号
枋湖文化旅游产业园景观工程 一个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枋湖文化旅游产业园景观工程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发改社会[20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地块。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5年9月。
2.3 招标项目类型:景观绿化工程。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本工程为枋湖文化旅游产业园景观工程,景观绿化占地面积约4567.94平方米。
2.5 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无 ;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有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至2015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仙岳路162号(爆破工程公司大楼)13楼)购买。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22 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仙岳路162号(爆破工程公司大楼)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 万人民币(¥ / 元)。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 地址:厦门市仙岳路162号(爆破工程
13层 公司大楼)13楼
邮 编: 361004 邮 编: 361012
联 系 人: 林工 联 系 人: 小尹
电 话: 0592-5353856 电 话: 0592-5350710
传 真: 0592-5353800 传 真: 0592-535071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xmshunheng@vip.163.com
2015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