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洛宁县涧神线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涧神线公路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涧神线公路改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HXZB20150875。
2.3 项目概况:洛宁县涧神公路改建工程起于洛宁县底张乡孙洞村农业示范园路口,路线向西经过孙洞村、磨头村、礼村止于刘家营,本项目路线全长6.81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
2.4 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5 工 期:90天。
2.6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9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担任五年及以上经验的和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3.3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不少于6公里(含6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的企业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必须出示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图纸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王范回族镇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984595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