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园区西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园区西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园区西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经有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园区西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SDTG-ZB-20150961
3、项目概况:园区西路道路排水工程全长357.6米,道路红线宽40米,红线宽度40米,快车道29米,人行道4米*2,本期实施14.5米车行道范围及排水、弱电、过路预留工程等;
4、建设地点:平原县;
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0日;
总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包含沥青道路、雨污水管道等工程内容,且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以往的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在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窗口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简单装订):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单位基本账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近六个月保险金缴费证明(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
(6)平原县有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须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在平原县无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需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
(7)需携带项目业绩(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业绩,项目经理至少提供一个业绩,不得重复)2012年9月1日及以后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该项目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8)外省投标人需持有“进德或进鲁”登记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文件模版);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在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邮购。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政府采购网、平原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34-4251006
电子邮箱: pyzdxmbgs@163.com
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34-5019182、18905349895
电子邮箱:18605349787@163.com
十、监督部门: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201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