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司法局小榄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司法局小榄司法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司法局小榄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表编号:ZF2015047,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D1490334/a)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服务供应商投标。本项目不分子包,投标人应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13日止(招标文件可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D1490334/a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司法局小榄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社工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具有可开展社工服务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以上(含3A)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正本(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5年10月8日起至2015年10月13日止,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山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司法局小榄司法所
联系人:谭小姐、黎小姐
电 话:0760-2211888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吴小姐、宁小姐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
电 话:0760-88819798
传 真:0760-88817068
电子邮箱:gdjdzb_zs@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