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青溪镇溪口至铲坑路段及长丰至虎市路段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大埔县青溪镇溪口至铲坑路段及长丰至虎市路段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DXSD15HG04101M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 1 日至2015年 10 月 13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GDXSD15HG04101MZ
3.项目名称:大埔县青溪镇溪口至铲坑路段及长丰至虎市路段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完工期 |
路灯及相关服务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 457.484449 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大埔县财政局。受理投诉电话:0753-5554133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6.3 投标人所投LED产品必须是《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期内),并提供证明文件,若投标人非生产厂家,则另须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证明;
6.4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5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6.6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8.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8.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8.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
8.3.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8.3.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3.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8.3.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3.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8.3.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
8.3.9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8.3.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3.11投标人所投LED产品必须是《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期内),并提供证明,若投标人非生产厂家,则另需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证明。
8.3.1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1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1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23日 14:30~15:00
9.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3日15 :00
9.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大埔县青溪镇坪石街
采购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方式:0753-5620179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3-2390068
电邮:xinshide@126.com
传真:0753-2390 068
14.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丽都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7302 6020 1476(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