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综合保障中心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安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综合保障中心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综合保障中心工程由豫安县集其【2014】0000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投资概算
安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综合保障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81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采用框剪结构,本项目建安费为660.491939万元。
2.1项目名称:安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综合保障中心工程
2.2建设地点:安阳县产业集聚区安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内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本次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建筑、安装等图纸设计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该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全部监理内容(含室外配套的部分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不含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3施工标段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投标人须具备
3.5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且企业无亏损。
3.6投标人须提供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件的获取
4.1请于
4.2招标文件费及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2-2220259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996 13938430943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B座1208室
电子邮件:bjjhr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