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57-厦门市第五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GW2015-157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第五中学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03号,冯老师,电话:0592-2079871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校园文化建设 |
来源: | 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校园文化建设 1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69.3077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 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17:30时止的上班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咨询台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郑小姐、 邮寄请寄: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收,邮编:361004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含图纸)、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0-21 09:3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C40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招标文件费用缴至下列账号: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