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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30 11: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光山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光山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104
三、招标范围:执法记录仪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带有制造商公章的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若非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 2015年10月12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的厂家授权书和检测报告等文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采购单位:光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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