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民政局关于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室外管网招标公告
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室外管网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室外管网
1.2招标编号:BRR15-HN-ZB-340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室外管网(给水、消防、雨水、污水、室外采暖管道、室外电气)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预算金额:约456784.46元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工 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0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4.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清晰可辨,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0月28日下午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3783123101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278号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古城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孙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916877
邮 箱:lyjhr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