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FHGL2015-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9436457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通榆
联系方式:张主任139436457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祥悦
代理机构地址: 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吉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吉农信联发{2006}1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联社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2015年冬季用煤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GL2015-33
二、招标范围: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015年冬季用煤预计总体使用量约为1150吨,其中块煤650吨,面煤500吨;
2、本次采购煤炭种类为:黑宝山块煤、黑宝山面煤
3、煤炭技术指标要求:
(1)黑宝山块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5200kcal/kg,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100m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2)黑宝山面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5000kcal/kg,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20mm,不得掺杂煤泥和其他杂质。
4、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碳费、运费、装卸费、拣煤费等),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
5、乙方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大票或正式发票。
6、交货期:招标人指定
7、交货地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
2. 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或代理商需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5.如是代理商进行投标,需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煤炭经营许可证、如是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5 年 09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5年 10月 19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10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 10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436457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
联系人:孔祥悦
电话: 1890436215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2. 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或代理商需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5.如是代理商进行投标,需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吉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吉农信联发{2006}1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联社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2015年冬季用煤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GL2015-33
二、招标范围: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暖用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015年冬季用煤预计总体使用量约为1150吨,其中块煤650吨,面煤500吨;
2、本次采购煤炭种类为:黑宝山块煤、黑宝山面煤
3、煤炭技术指标要求:
(1)黑宝山块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5200kcal/kg,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100m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2)黑宝山面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5000kcal/kg,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20mm,不得掺杂煤泥和其他杂质。
4、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碳费、运费、装卸费、拣煤费等),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
5、乙方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大票或正式发票。
6、交货期:招标人指定
7、交货地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
2. 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或代理商需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5.如是代理商进行投标,需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煤炭经营许可证、如是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5 年 09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5年 10月 19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10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 10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436457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
联系人:孔祥悦
电话: 1890436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