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安顺市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二、招标项目编号:ADWZA-AS15-1008G
三、项目序列号:1008G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260万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SO2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多元气体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等。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本次采购合同的能力并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具备本次项目货物或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营业执照注明有本项目货物的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开标时须提供的资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2、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近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最近三月内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的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在上述花名册内)。
以上资料1—4项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在开标时递交代理机构。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015年10月21日16:00分(单位投标的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投标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并持缴纳资料费时获得的随机码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到业务二部盖章核验后再到中心大厅中国银行安顺分行换取收据。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 2015年10月19日 17时00分
2.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九、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十一、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分行
银行账号:132019539070(保证金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安顺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安顺市城内
联系人:周顺
联系电话:0851-3328102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曹馨婕
联系电话:0851-33523018
传真:0851-33524818
邮箱:dzwz_zb@163.com
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