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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5胶王线淄川青州界至北沈段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30 10: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S325胶王线淄川青州界至北沈段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500230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300493226197201516F020984

项目名称

S325胶王线淄川青州界至北沈段大中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淄博市

建设性质

路面维修

招标备案号

JL201509215-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509215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5]67号文

项目法人单位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65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山东省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325胶王线淄川青州界至北沈段大中修工程,全长20.974公里,其中青州界至邹家段长17.851Km,二级公路,路面宽度14m;邹家至北沈段长3.123Km,一级公路,路面宽度22m。本次拟对路面大中桥及沿线设施进行招标,设两个施工合同段,一个监理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11个月。 监理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驻地监理处:负责全线路面大中桥及沿线设施的施工监理工作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S325监理,标段号:一合同段,起始桩号:K198+256, 结束桩号:K219+230,标段长度:20.97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S325监理
  (一合同段)

S325胶王线淄川青州界至北沈段大中修工程,全长20.974公里,其中青州界至邹家段长17.851Km,二级公路,路面宽度14m;邹家至北沈段长3.123Km,一级公路,路面宽度22m。本次拟对路面大中桥及沿线设施进行招标,一个监理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0-2014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1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公路路面大中桥、附属工程及交通工程的监理任务。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10-2014年)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其他。

人员要求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2个类似工程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2.合同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从事类似专业的监理工作3年。
 
 3.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至少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
 
 4.道路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从事类似专业的监理工作3年。
 
 5.监理员(2人):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监理培训证书,具有1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经历的人员不得少于70%的比例。
 
 6.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环境保护培训合格证、安全培训证,3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经验。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电脑、电话机、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复印机(可复印A3)、汽车、土工试验设备2000KN压力试验机、6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可做CBR)、标准养护箱、水泥试验检测设备、水泥砼试验设备、全站仪及附件、自动安平水准仪、沥青试验检测设备、沥青混合料试验设备、沥青含量测定仪、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密度仪、路面钻芯取样机、涂层测厚仪、板厚千分尺

分包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6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人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09-30至2015-10-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54号甲200号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20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济南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号南楼五层501室

邮政编码

255038

250022

联系人

牟顺

魏翔宇

电话

0533-3889087

15666442229

传真

0533-3889087

053183180921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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