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DRZK2015-03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包 | 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07.46 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2015年0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方式:自行领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投标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证书副本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下午14:30至2015年10月21日15 :0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联系地址:日照市天津路61号
联 系 人:韩德增
联系电话:13606332901
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崔耕阳 张嘉慧 崔孟德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