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州级HHBG2015058号红河州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已由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州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灾害分析评价
2.2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5-3-220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范围:对红河州2015年度泸西县、弥勒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等5个县市山洪灾害调查分析评价,包括水文资料分析处理、历史山洪灾害调查、小流域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沿河村落防洪现状评价及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分析计算、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报告编写等,包括各县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报告成果省级、州级征求意见会、审查会承办等。分析评价最终成果主要包括防灾对象名录表、设计暴雨成果表、断面设计洪水成果表、防洪现状评价成果表、预警指标成果表、防洪现状评价图、危险区图、预警雨量临界线图、分析评价成果报告,且成果通过各级主管部门技术审核。
2.5预算资金:2200000元。
2.6编制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核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中的一项,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14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全年或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若投标人属于国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者尚没有实行工资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关于社会保障资金交纳情况的说明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⑴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税务登记证;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⑷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近三年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07号商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方可报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以上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
地 址:蒙自市工业园区永善街
联系人:杨攀科
电 话:0873-37189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阴莎、文钰琳
电 话:15911310311、15974723359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5年09月29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