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普陀医院委托,就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NBITC-2015502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0 | 台 | 3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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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耳鼻喉科、神经外科动力系统 | 1.0 | 套 | 68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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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娩镇痛仪 | 1.0 | 台 | 3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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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双弯曲电子胃镜 | 1.0 | 根 | 35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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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围血管诊断系统 | 1.0 | 套 | 2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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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角膜内皮细胞仪 | 1.0 | 台 | 2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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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认可表,并在有效期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正大巷32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九.开标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宁波浦发银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国、吴婧、柴云
联系电话:0574-8732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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