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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公安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暨大数据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8: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安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暨大数据中心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鹤财2015-678/11

批复 编 号:〔2015〕678号

采购预算:2000000元

计划完工期:15日历天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保证金:40000元

采购人鹤壁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0392-33929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女士15539255114;hbfdzb@163.com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韩女士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资源服务平台门户,大数据中心应用,内网服务器操作终端,交换机,机柜

2.分包情况:不分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在国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15:00;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在现场收取。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 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3. 已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保证金退回方式详见标后发布的项目结果公告。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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