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火车客运站前广场工程景观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宁海县火车客运站前广场工程景观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9-29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火车客运站前广场工程景观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5-CG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注:以上灯具含灯具敷设等安装项目) ★五、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48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中小微企业除外),经营范围中需包括LED照明产品制造,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以上安装资质。 2、从事LED照明产品生产提供成功应用案例:产品符合《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并提供国家级电光源检测机构出具的LED照明产品检测报告。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曾发生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两年内投标人未在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1、2015年9月30日至 2015年 10月1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30时 ;下午14:00时-16:30时 。 2、发售地点: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三楼)售价:招标文件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22997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21000元。 2、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19日11:00,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3、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22 日9:00。 十、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 月 29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五、采购人:宁海县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外环路11号 邮编:315600 联系人:陈振丹 联系电话:0574-59995238 十六、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三楼 邮编:315600 联系人:徐璐璐 电话:0574-67051519 传真:0574-65222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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