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装饰改造工程
2、 招标编号:XHTC-GC-2015-480
3、 招标人: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辅路6号
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方式:010-69239155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媒体技师学院装饰改造(详见技术部分所示全部内容)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 | 标段名称 | 标段控制金额 |
一标段 | 新媒体专业部装饰改造 | 23万元 |
二标段 | 航空服务专业部装饰改造工程 | 23万元 |
三标段 | 技师研修中心装饰改造工程 | 25万元 |
四标段 | 航空服务专业部食堂改造工程 | 19万元 |
对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数量没有限制。
定额工期: 每标段30日历天
施工地点: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内。
7、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旧)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单位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项目经理满足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旧)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外地单位提供进京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
12、开标时间:
13、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电 话: 010-63905999
14、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sfj@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孙凤娇、孙兆誉(5922、5921)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