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2015年固定监测测向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2015年固定监测测向站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RGY-CCGP-15090120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 |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六层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5271037 | ||||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150106、010-57150105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鹏 | ||||
| ||||
招标货物的名称和数量: | ||||
采购品目及明细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 备注 | |
固定监测测向站建设 | 固定监测测向系统 | 2套 | 10120000元 |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
固定监测测向系统 | 1套 | |||
采购用途:自用 |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固定监测测向系统天线、接收机,测向主机、信号处理器射频开关矩阵等必要设备配件 | ||||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应是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内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9)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投标; 10)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 9:3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 ||||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会议室 | ||||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30分,商务30分,技术40分) | ||||
投标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 投标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保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个月的纳税及社会保障性资金完整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