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流动污染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专用执法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委托,对“流动污染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专用执法设备采购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1541STC60716/03
2.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
3. 采购用途:自用
4. 招标内容和数量:
包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分包控制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需求及数量 |
03 | 专用执法设备 | 2438.51 | 995.35 | 合同签订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 北京 | 环保标志读写器及读写天线426套、OBD检查设备58套、号牌识别软件39个、手持电子环保标志读写设备50台、无线网卡50套。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如为环保标志读写器及读写天线、OBD检查设备、手持电子环保标志读写设备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货物制造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2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2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15年10月8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huxy@sinosteel.com。
11.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2.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商务部分6分,技术部分49分,投标报价45分。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7856027
采购人监督电话:010-687171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胡熙尧、周常迪
联系方式:010-62688246、62688241
传真:010-6268825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9日
- 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油气回收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流动污染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油气回收
- 监管平台建设项目-PEMS设备购置招标公告">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流动污染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PEMS设备购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