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环境监察设备招标公告
市采中信字[2015]457号
就环境监察设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环境监察设备
2. 文件编号:市采公字[2015]108号
3. 采购人:晋中市环境保护局
4.招标内容: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1 | 通用设备 | 298600 | |||
1 | 摄像机 | 台 | 7 | ||
2 | 照像机 | 台 | 13 | ||
3 | 录音设备 | 台 | 2 | ||
4 | 影像设备(电视机和DVD机等) | 台 | 2 | ||
5 | 投影仪 | 台 | 1 | ||
6 | 传真机 | 台 | 5 | ||
7 | 台式计算机 | 台 | 20 | ||
8 | 激光打印机 | 台 | 3 | ||
9 | 台 | 1 | |||
2 | 专用设备 | 651000 | |||
10 | 手持GPS定位仪 | 台 | 10 | ||
11 | 声级计 | 台 | 9 | ||
12 | 勤务随录机 | 台 | 10 | ||
13 | 防毒面具及防护服 | 套 | 10 | ||
14 | 排污收费管理系统数据库 | 套 | 1 | ||
15 | 环境执法管理及移动执法系统(内含: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摄录一体机、录音笔、扫描棒、无线网卡、执法箱) | 套 | 10 | ||
16 | 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交换机 | 台 | 1 | ||
总预算(元) | 949600 |
5.招标范围:货物制造、检验、运输及售后服务。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货期限:30天
8.投标人资格条件:
8.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2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
8.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8.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8.5无违法记录声明;
8.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排污收费管理系统数据库除外);
8.7 激光打印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电视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
8.8 激光打印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电视机、投影仪应当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3C强制认证证书;
8.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9.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4日(工作时间);
9.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309房间);
9.3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或通过银行电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如采取银行电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本公告的附件“出售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表”填写后和汇款回单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中心电子邮箱(jzzfcghw@163.com),我中心将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市采公字[2015]76号)投标的可直接领取,毋需购买。
11. 投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上午8:00-9:00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上午9:00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2. 开标地点: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政务中心副三楼A301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13.本招标活动若有变更事项,我们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14.关于本项目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业务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54)3038399
电子信箱:jzzfcgzyg@163.com
标书发售联系人:阴先生
电 话:(0354)3033537
电子信箱:jzzfcghw@163.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
开户名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晋中市分行
开户行号:403175000017
账 号:100461049640016666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出售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表
项目名称 : 市采 字[ ] 号
投标企业全称 | | |
通信地址 | | |
E—mail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手机或固话:区号+号码) | |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移动电话 | | |
传真电话 | | |
购买标书交款方式 (请在括号内打√) | 现金()、电汇() | |
晋中政府采购中心 财务部门核实情况 | 经办人签名: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