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项目编号:CJZB2015570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678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1号
联系方式:梁主任 0775-46597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雪敏 0775-43678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覃发改社会【2015】22 批准建设,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15B775),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其校园内,六层框架结构,房屋高度(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板板顶的距离)为21.90米,建筑面积为4567.62㎡。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捌佰贰拾万元整(¥8200000.00)
要求工期:280 日历天,定额工期 2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除外)。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房屋建筑工程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500 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75-486117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1号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邮 编: 537121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 梁主任 联 系 人:黄雪敏
电 话: 0775-4659738 电 话:0775-4367898
传 真: 传 真:0775-436484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cjzbgg@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jxmzx.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贵财支行
账 号: 2116711109300053850
2015 年 9 月 29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除外)。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30日 08:00 至 2015年10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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