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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横涧组团项目(一期)工程人防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7: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横涧组团项目(一期)工程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横涧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横涧组团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吉利区经五路西侧,本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162582.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5019.71㎡,地下建筑面积27562.64㎡。主要建设2211层小高层居民住宅楼,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地下车库等附属设施。其中该项目地下人防工程面积约为15000㎡,投资约4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标,招标范围为:人防工程全程监理(人防工程暂定面积15000㎡)。

2.3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20107 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有3人持有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土建专业2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含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在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登记备案,并核定发布;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规定;

8)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2015年9月302015年10月12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1027930分,地点为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六楼会议室(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横涧村民委员会

    址:洛阳市吉利区

联 系 人:先生

    话:13838805078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先生

    话:15896562572

    箱:lysh037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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