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设备及电子卷宗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昌府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设备及电子卷宗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CGK2015-H-05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包一 | 新媒体工作室 设备采购,包含新媒体上联主机、终端主机、高清会议摄像机等;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提供相应货物、安装及服务的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5万元 |
包二 | 电子卷宗工作站 设备采购,包含扫描仪、计算机、刻录机等。 | 10万元 |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
1、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工业大厦三楼招标部)
2、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柳园南路142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柳园南路142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635-3011619
2、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工业大厦三楼招标部
联系人:李蓁蓁 联系方式:0635-8360926、13563520321
邮箱:sdzb2010@126.com
3、监督机构名称:东昌府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635-8217096
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