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安局所需灵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CDZBCG-2015-659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对灵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改造,面积约为1054平方米;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建设地点:灵宝市新灵西街老公安局院内(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2年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12年以来)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图纸押金每套¥500.00元,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完好无损退还图纸的全额退还图纸押金。
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近期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2份(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3.投标申请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签收手续。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93989877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13193966508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