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电器、厨卫用品及设备协议供货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就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电器、厨卫用品及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编号 : YJZC2015-10101
2. 采购项目: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电器、厨卫用品及设备协议供货采购
3. 采购内容:办公电器、厨卫用品及设备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延吉市内注册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含经销代理授权书),生产厂家必须在延吉市设有售后服务点(厂家投自己品牌以外的品牌时视为经销商)。
(三)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以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详见附件2)
(六)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6.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 ~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财政局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方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6.2 地点:延吉市财政局5楼(503)招标科
6.3联系人:许学俊
6.4联系电话:0433-2266031
7. 保证金交纳: 每包10000元整人民币。
7.1 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10月27日16点之前以公司名义提交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5室)换取收据确认参加投标。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开标之前没有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的投标将被拒绝。
7.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9: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9.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11.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延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