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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原阳县博浪沙街人行道改造工程等两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4: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阳县博浪沙街人行道改造工程等两项目监理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监理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原阳县博浪沙街人行道改造工程等两项目施工及监理

2.项目编号: 原交建2015GB4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原阳县

5.项目基本情况:①博浪沙街(中兴街-南北大街)人行道改造工程,西起中兴街,东至南北大街。道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728.29,道路全长728.29米。道路现状为9米宽沥青路面,两侧各为1.4m盖板地沟,外侧为铺装宽度不一的人行道。本次改造中间路面不动,仅重新修建外侧人行道及路缘石,统一为3m宽,道路等级为支路;②原阳县南干道(思谦路-胜利街)人行道改造工程,道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474.52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第三标段:原阳县博浪沙街人行道改造工程等两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三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 9 29 日至2015 10 10 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一楼报名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3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注意事项

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10 20日上午900,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原阳县黄河大道与安泰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3-75857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楼金成东方国际1401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68081055  1561718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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