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大街东延道路两侧行道树及中间隔离带绿化公开招标公告
华阳大街东延道路两侧行道树及中间隔离带绿化
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华阳大街东延道路两侧行道树及中间隔离带绿化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51
项目编号:JYZBCG2015-009
2、项目名称:华阳大街东延道路两侧行道树及中间隔离带绿化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苗木采购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苗木种植及养护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为65.1205万元;第二标段为38.2412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一标段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的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人购买,否则不予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二标段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的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人购买,否则不予发售。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11月3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09时3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中段
E-mail: sdnyhelen@163.com
邮政编码:271400
电话:0538-5666566
联系人:谢荣波
9.2 采购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峰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
E-mail: sd_jyzb@163.com
邮政编码:271400
电话:0538-5634696
传真:0538-563469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阳分行
银行账号:37001697008050149221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