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15HW018G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重招)
三、采购预算:216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 采购数量 36辆 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交货完毕 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216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资料。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详细地址: 陈岗路11号大院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陈岗路11号大院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陈岗路11号大院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分类清运电瓶车一批(重招)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胡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鲍工 |
电话: | 18520550102 | 电话: | 020-83376161 |
传真: | /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陈岗路11号大院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陈明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鲍工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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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