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采购208、309国道两侧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 1 |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 1,729,26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需意向企业提供A4复印纸件加盖公章2份装订成册于报名时同时提交): 1)竞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经年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签字及加盖法人章,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项目负责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本; 8)五大员证; 9)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社保证明; 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1)盟国土资源局备案证书。 12)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3)投标企业报名前应与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进行实地踏勘,需国土局确认方可进行报名。 14)投标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 2)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3)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4)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在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留存。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发现同时在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本; 6)本项目属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需要前期垫资施工。 5、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竞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公开保证金为30,000.00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市诚信路支行 账 号:149241333307 行 号:104201103027 收款方名称:二连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招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公开文件(公开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1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竞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登记后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 | 二连浩特市肯特街康宁路0088号 | 邮政编码: | 011100 | 联 系 人: | 吴玉和、蒋晖 | 联系电话: | 0479-752587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二连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市诚信路支行 | 账    号: | 149241333307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 地    址: | 二连浩特市锡林街北 | 邮政编码: | 0111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9-75220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