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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2015年财政预算项目(PM2.5监测仪检定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4: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2015929

招标编号:  OITC-G15032534

1、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招标人)的委托,就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2015年财政预算项目(PM2.5监测仪检定设备购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在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1

粉尘浓度测量仪检定系统

高浓度粉尘仪检定装置

1

产生粉尘浓度(01000mg/m3

40

低浓度粉尘仪检定装置

1

产生粉尘浓度(020mg/m3

59.83

2

高精度电子天平称量系统

高精度天平(0.01mg)
(十万分之一天平)

1

最小称量重量0.01mg

10.5

高精度天平(0.001mg)
(百万分之一天平)

1

最小称量重量0.001mg

17.5

3

气体采样系统

气体采样系统

3

采样流量至少满足(0-16)L/min,且稳定性好

48

4

颗粒物评价系统

空气动力学粒径谱仪

1

至少能满足(0.310)μm动力学粒径的检测

51

气溶胶粒径谱仪

1

至少能满足(0.33)μm粒径颗粒物浓度的检测

43

粉尘仪

1

粉尘监测范围(0100mg/m3

5

供气系统

1

具有除杂质、干燥功能

1

雾化气溶胶发生系统

1

可发生(0.310)μm的标准粒子

14.5

气溶胶干燥器

1

能对气溶胶进行干燥

2.5

标准PM2.5切割系统

1

符合PM2.5切割头要求

7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采购用途:科研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投标人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   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 2015 9 29 日至 2015 10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行负责,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5 10 2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室投标文件递交处,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兹定于 2015 10 21 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室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一区12

    话:  010-57521500

 

招标机构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银都大厦15 

邮  编:100142

    话:010-68725599-8447  传真:010-68458922 

电子信箱:zcdou@osic.com.cn

联 系 人:窦志超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西三环支行

    号:862081657710001

备注:鼓励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支付中标服务费:

1、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如OITC-G15032534标书款,第1包。

2、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连同电汇底单发送至电子信箱zcdou@os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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