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关于2015-2016年度供暖天然气购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委托,现对2015-2016年度供暖天然气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2015-2016年度供暖天然气购置
项目编号:XM-000003533015091801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9012552-20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娜、严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53105831、53105842 联系传真:(010)53105830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叁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3876000.00元),高于采购预算价(不含等于)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内容:预计购置2015-2016年度供暖天然气约90万立方米。
天然气性能要求:1、压缩天然气热值参数为8000-8500大卡;压缩天然气符合国家GB17820-2015标准。2、场地放置三辆撬车,二备一用。每辆撬车储备量为6300立方,保证24小时不间断用气。
供货周期:供暖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供货周期需满足供暖时间要求。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取得燃气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燃气经营许可证;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密云水库宾馆1号楼3层第五会议室(地址:北京密云县溪翁庄镇)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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