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14#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14#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信发改城市[2014]3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融资,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13#、14#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14#楼工程
2.2、招标编号:HNDCZ-2015-1818号
2.3、工程规模: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13#、14#楼整体建设工程施工,结构为框剪结构;13#楼建筑面积为18888.38 m2,地上 17 层,地下 1 层;14#楼建筑面积为18790.08 m2,地上 17 层,地下 1 层;
2.4、建设地点:信阳市312国道与107国道立交桥东北角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要求工期:5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并具有劳动合同;
3.4、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是指结构为框剪、单项合同面积不小于38000M2(含)的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企业类似业绩、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壹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376-61857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0371-65585906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招标办窗口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