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地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地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信发改城市[2014]3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融资,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8#、9#、10#、11#、12#、13#、14#楼以及4F低层住宅消防通道以南的监理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312国道与107国道立交桥东北角,本项目南地块占地面积约75亩,建设内容为南地块8#、9#、10#、11#、12#、13#、14#号楼、消防通道以南4F低层住宅、楼栋所附带的商业用房、地下工程及室外工程配套建设等南地块全部施工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2、招标编号:HNDCZ-2015-1819号
2.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8#、9#、10#、11#、12#、13#、14#号楼、消防通道以南4F低层住宅、楼栋所附带的商业用房、地下工程及室外工程配套建设等南地块全部施工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不含造价监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建专业),需具有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自2012年9月1日以来已监理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4、投标人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 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项目总监无在建证明、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壹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376-61857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0371-65585906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招标办窗口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