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贺兰山路、金乡路、西五路公益便民摊点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贺兰山路、金乡路、西五路公益便民摊点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DYQCG2015-144#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2号楼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郑州路城发会馆
工程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贺兰山路、金乡路、西五路公益便民摊点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贺兰山路、金乡路、西五路公益便民摊点工程,贺兰山路场地面积为680平方米;金乡路场地面积为700平方米;西五路场地面积为68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地面整平,用混凝土铺设地面,水泥成品围墙,用砖和混凝土建设2排简易柜台,在其上方设置遮阳棚,设立制度牌。工程施工计划投资:1132650.68元。工程监理计划投资40000元整。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一个标段;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区政府财政
工程地点:贺兰山路公益便民摊点工程位于贺兰山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北角;金乡路公益便民摊点工程位于金乡路与燕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西五路公益便民摊点工程位于西五路东、区人民医院附近。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的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3.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施工企业所报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监理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四、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工程施工企业现场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外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近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投标企业与所报建造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之间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2.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近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投标企业与所报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之间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4时至18时。
投标人报名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两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郑州路城发会馆311室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
本项目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