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询价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0: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项目(采购编号:XPX2015-201)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项目(招标编号:XPX2015-201)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简要技术说明
数 量
采购金额
XPX2015-201
口服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
见以下附件要求
200000
110000
(一)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验收数量100%付款。售后服务要求:货物及时送达指定地点,有明确的支持萍乡市免疫规划工作措施。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祥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三)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专家评审费400元,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六)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5108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政府采购分中心。
(七)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继莲 电话:1387992306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传真:688193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929

*1
技术规格
 
1.1
标识
外包装必须坚固,适应远距离运输。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免费”字样。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2
包装
每小袋10,每小盒10小袋,确保内包装无泄漏、无破损
1.3
规格型号
1/人份。
1.4
接种对象
主要为2个月龄以上儿童
1.5
疫苗外观
应为白色固体糖丸
1.6
病毒滴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中相关要求,每3-4亚批合并为1个检定批,取100粒糖丸,加Earle's液至1000ml,即为110稀释度,采用细胞病变法进行病毒滴定。每剂三价疫苗糖丸病毒总量应不低于5.95LgCCID50,其中Ⅰ型应不低于5.8LgCCID50,Ⅱ型应不低于4.8LgCCID50,Ⅲ型应不低于5.3LgCCID50
1.7
热稳定性试验
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试验,应与病毒滴定同时进行。37放置48小时后,病毒滴度应不低于5.0LgCCID50,病毒滴度下降应不高于1.0Lg
1.8
病毒分布均匀度
每批抽查糖丸10粒以上,测定疫苗糖丸的病毒分布均匀度。逐粒滴定病毒含量,各粒之间的病毒含量差不得超过0.5 lg
1.9
微生物限度检查
同一天滚制的糖丸为1个供试品,每个糖丸滚制容器中取样不得少于10粒,按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法检测,每粒菌数不得超过300
1.10
致病菌检查
不得含有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肠道致病菌以及大肠杆菌。
1.11
有效期
自生产之日起,于-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交货期
接到供货通知后,按照供货时间计划表分批次将疫苗及时运送到交货地点,供货时产品批签发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出库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给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货物前一周内,需与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供完
交货地点
萍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备注
疫苗运输费用(含保险金、运输费、装卸费等)由卖方负担

采购数量:200000(粒)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