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灯箱招牌、室内标识年度服务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15-2017年灯箱招牌、室内标识年度服务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4-1572GZ10CL18
3. 项目名称:2015-2017年灯箱招牌、室内标识年度服务入围招标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供货期 |
2015-2017年灯箱招牌、室内标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括:灯箱、标识产品或广告设计等内容);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复印件;
7.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23日14:00~14: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3日14:3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广州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采联)(www.941.com.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张小姐/尹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41/750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1.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