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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0: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ZJ-ZF15137]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J-ZF15137请点击打开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9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J-ZF15137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为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制定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方案,并委托专业的广告公司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2、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 地点。

3、完工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动漫短片、专题片的拍摄制作及平面广告创意的设计工作并通过验收。

4、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处理。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9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

  2)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

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2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22325

b.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c.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758-2323822

   传真:0758-2235788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13室

   邮编:526040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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