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投影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项目公告
根据学院的需求,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我院投影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项目采购供应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主要配置要求等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投标现场检验。 三、标书基本要求 1、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提供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提供投标人简介、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等。 4、提供相关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四、评标办法 1、开标前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详尽的评标办法。 2、评标将以性价比为基本原则,性价比高者中标。 3、对投标中存在串标、围标等行为的投标商,其标书以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保修期内免费维护维修。保修期外提供免费维护,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2、所供货物发生故障时,报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交货及时间要求 按合同签订时规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交货时请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管理处网站上下载送货单模板填写后随货物交由我院使用部门和物资设备管理处共同签字有效。 七、付款方式 货到我院安装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另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视质保和售后服务情况支付。其余的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视质保和售后服务情况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安装培训验收完成后一周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情况后退还。中标后撤标或者不能按规定签订合同、不能按规定时间安装培训的,保证金不退还。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10月8日8:30—16:30,将密封好的标书送至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管理处,同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叁佰元整(现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未中标退还)汇入我院账户(开户名: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盐城市工行盐渎支行,账号:1109660309000007449),不收现金。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5号,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六楼604室,邮政编码:224005, 联系人: 九、不合格标书及违约处理 1 、对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书不予受理或作废标处理。 2、不能按期组织安装,每延期1天扣合同总金额的1%。 3、投标人须严格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一经发现违者,一律取消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