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建局莆田火车站岭美二期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编号PTCG2015013-J)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根据《莆田火车站岭美二期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公示(编号PTCG2015013-J)》,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4家供应商参加磋商。
1、文件编号:PTCG2015013-J
2、项目内容:莆田火车站岭美二期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安置房800套)
3、时间安排
(1)招标答疑时间、地点:2015 年10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 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3层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0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 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3层
4、招标文件获得:供应商直接从莆田市政府采购网(网址:pt.fjzfcg.gov.cn:8081)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网址: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5日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询下载本次招标的相关澄清、更改和答疑纪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日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通知。
5、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
5.2供应商须提供年检合格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3投标代表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4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5供应商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6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7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6、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文件答疑、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7号楼三层,投标文件由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接收。
7、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供应商应缴人民币壹千万元整,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或现金入帐形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存至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以到帐为准,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请响应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文件的编号及响应单位名称。
(1)单位全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133;
(2)单位全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72
(3)单位全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
账号:100457041210019999
8、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的形式与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
9、我中心将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若潜在供应商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下载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行承担。
采购人: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荔园小区建设局综合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13859817326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3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0594-2639728、2679318
传真: 0594-2639718
联系人: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