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人民法院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陆河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其发电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1、项目名称:陆河县人民法院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招标编号:LHCGZX2015045
3、招标内容:发电机及配套设备,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以用户需求书内容为准。
5、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玖仟捌佰玖拾贰元整(¥579,892.00元);超出该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 近三年在国内所投标记录中无不良或违法行为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取得现场勘查证明(由采购人出具)。
5、 投标人须提供发电机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6、经向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投标人。
7、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外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公示5 个工作日,于2015年9月29日起。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以下传媒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信息在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站:(网址:http:// shanwei.gdgpo.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截止和唱标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和唱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3、投标及开标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外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陆河县城南昂湖凹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660-552846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660一5608811
邮政编码:516700
联系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外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下载:1、招标文件;
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