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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采桑镇采桑水库蓄水整治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09: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林州市采桑镇采桑水库蓄水整治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5-1813

一、招标条件

    林州市采桑镇采桑水库蓄水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市采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州市采桑镇

  2.2 项目建设内容:库岸整治、库底防渗、修建引水渠、人工岛及放水渠等。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    期:参照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4 投标人自20129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29日至201510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00分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州市林滤大道中段新党校家属院内)持相关资料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委托人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20129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采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原先生

电话:1589686626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系人:韩女士、邢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0372-628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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