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采桑镇采桑水库蓄水整治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林州市采桑镇采桑水库蓄水整治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5-1813
一、招标条件
林州市采桑镇采桑水库蓄水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市采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州市采桑镇;
2.2 项目建设内容:库岸整治、库底防渗、修建引水渠、人工岛及放水渠等。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 期:参照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 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4 投标人自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6 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州市林滤大道中段新党校家属院内)持相关资料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委托人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2012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采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原先生
电话:1589686626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韩女士、邢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0372-628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