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洛阳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高新政采[2015]-026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工 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招标内容: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十二导心电图机一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5、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7、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30米金颐诚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30米金颐诚公司。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代理商(经销商)还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30米金颐诚公司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5280906 0379-65260166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