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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编号=2015092801)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8 16: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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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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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重庆学校后勤物资“网络平台集中展示 各校线下招标采购”展示会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对学生食堂大宗物资的有关供货单位及食品进行公开招标。为此,现将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须通过此次“网络平台展示 线下招标采购”展示会,经重庆市后勤协会资格认证的获得后勤物资准入资格的单位并且经营项目与本次招标的内容相符;
2、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供货及售后服务无不良记录;
3、必须保证食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通过有关质检部门合格检验;
二、竞标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时必须注明产品的产地,同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合法销售资格证明材料(生产商授权销售证书等)。
2、所有报价产品为符合国家及厂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大米、面粉、食用油均在质保期内,猪肉类符合国家定点屠宰要求,是鲜肉,不变质,带皮猪肉代烧。
三、时间安排
1、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本次招标的标书购买费300元和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重庆邮电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南山支行
账号:3100027409008801204
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4)确定中标单位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8:30-9:00将样品(米、面:提供200g样品,用透明塑料袋包装;油:提供同一品牌原装最小包装桶一桶。猪肉不需提供样品。)、投标初始报价函及相关的资质证书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参加猪肉类项目投标的,须有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检疫检验证明等相关产品合法溯源性证明(复印件),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准入资格证。并密封加盖公章交到重庆邮电大学采购中心(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2460769)。投标人可选投标一、标二或标三。不按时交标书者视同自动弃权。
3、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重庆邮电大学信息科技大厦415室。
四、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本次学校招标的食堂大宗物资内容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和肉类共4个单项6个品类。数量参见(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需求清单),实际采购数量以日常需求为准。
2、为保证质量及售后服务工作,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货款结算:大米、面粉和食用油按送货批次结算,猪肉按月结算。
4、合同履约完毕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学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上级部门通报按规定处罚。
五、评标原则及程序
1、整个招投标过程由我校招标采购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
2、采购方组成采购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米、面、油样品进行现场评价,质量档次中等偏上,样品符合采购方要求的进入第二轮报价;以第二轮报价的投标报价单价最低者中标,第二轮报价不能高于初始报价。
3、标三的投标报价以初始报价为准,报价最低的中标,不进行第二轮报价。
4、标一、标二和标三分别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附件: 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发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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