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佳裕花园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塑钢窗)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单县佳裕花园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塑钢窗)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TM-2015-SX028
1. 招标条件
单县佳裕花园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塑钢窗配套)工程是由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项目,招标人为单县嘉裕花园业主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单县佳裕花园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塑钢窗)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单县健康路中段路北。
2.3招标规模:改造塑钢窗面积约3820㎡。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塑钢窗工程(详见图纸和说明)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8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同时具有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证书(塑料窗)、菏泽市节能降耗类建筑材料和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塑料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件到单县中小企业局西三楼(单县财政局对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图纸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⑥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⑦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证书(塑料窗);
8菏泽市节能降耗类建筑材料和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塑料窗)。
注: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并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单县佳裕花园业主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53094829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865303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