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8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景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景洪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景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景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HX2015-9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本项目总体一次性招标,按单个项目分步实施。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景洪市民航路改造(流沙河~214线)工程、机场高速路(景兰大道路口至机场转盘)和南过境路延长线主路面维修(机场转盘至嘎洒转盘)、北环路至宣慰大道与过境路(214线)道路建设工程、三叶路道路建设工程(宣慰大道至勐腊路)、曼泐路道路改造工程(沧江路至滨江路江北)、景洪市北片区主干道路新建工程、北环路延长线(民航路至度假区管委会8号路)、景洪市城市道路沥青路面罩面工程、景洪市澜沧江老大桥桥头引道等景洪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和机械设备采购、以及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3 项目采购预算:约为¥150000.00万元,最终合同金额按照单个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确定。
2.4 招标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对景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人进行招标。
2.5 计划工期:3年。
2.6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投融资,并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企业。
3.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第(3.1)、(3.2)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0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体方加盖本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主体方法人授权委托);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内容不限,但须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和榕林大道交汇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和榕林大道交汇口)。
7.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交纳金额:¥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 款 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
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17时30分。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体方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景洪市人民政府
地 址:景洪市嘎兰中路53号
联 系 人:杨天林
联系电话:13988199596
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 系 人:罗英
联系电话:0691-2122333、15894351835
传真电话:0691-2122333
201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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