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汕头市中心城区重点大楼景观照明设施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60)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中心城区重点大楼景观照明设施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6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重点大楼景观照明设施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60)
项目编号:HSCGZB2015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52563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九楼
联系方式:谢先生0754-885256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先生0754-8586127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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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2-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时间至2015年8月份)。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3、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近3年,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5、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7.7609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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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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